社會救助新制自100年7月1日起施行。
為配合社會救助法辦理,教育部研訂「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擴大將新增之中低收入戶學生納入學雜費減免範圍,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順利就學,辦理其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費用減免。
◆ 實施對象: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25歲以下之家庭成員就讀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學生。
◆ 實施內容:
(1) 低收入戶學生:免除全部就學費用。
(2) 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就學費用十分之三。
【相關法規】社會救助法、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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